夫妻分道扬镳,就是熟悉的陌生人,从此以后,你走你的阳关道,我过我的独木桥。互相之间,不应该也不能纠缠不清。这对于男人女人,都不是好事。
可是现实生活中,总有一些人,明明夫妻之间,感情并不存在什么问题,但是为了细枝末节的事情,一气之下,就会做暴虎冯河之事。这样的做法,就是浓墨重彩地抹黑自己。
所以有些女人,离婚以后,就很难和前夫,彻底地断掉关系。而且还有更甚者,还是离婚不离家。这样的行为,更加是肆意妄为地侮辱自己。说出去,都会让人笑话。
当然什么事情,应该是具体问题,具体分析。尽管说,女人不应该和前夫之间,有任何的纠葛。可是这并不意味着,就不可以和前夫来往,因为什么来往,这是很重要的事情。
假如说,两个人因为孩子的事情,互相之间往来,这是天经地义的事。毕竟,孩子和女人是“十月怀胎,母子连心”,离婚以后,更应该要对孩子拾遗补阙。正如龚自珍所说:“落红不是无情物,化作春泥更护花。”
一、因为孩子来往,人之常情
孩子,就是一段破碎婚姻的牺牲品,是真正的“哑巴吃黄连,有苦说不出”的人。他心中的苦,心里的痛,也不知道该向谁倾诉,只能咽在肚子里。所以父母应该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,做力所能及的事。
夫妻离婚,结束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,并没有结束和孩子的关系。离婚以后,无论是谁,都应该要勇挑重担,承担起孩子的抚养责任。为了孩子的成长,要如李商隐所说:“春蚕到死丝方尽,蜡炬成灰泪始干。”
在离婚以后,女人没有拥有孩子抚养权,就应该承担抚养费,当然也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。这个时候,就一定会因为孩子的事情,和前夫之间,保持着一定的往来。
比如说,女人需要支付抚养费,必然要联系前夫,把钱打到前夫的账户上。女人需要探望孩子,也必须先联系前夫,了解一下孩子在什么地方,从而去什么地方看孩子。
当然关于孩子的事情,有很多很多,如果孩子有什么三长两短,出现什么意外,女人和男人都必须承担起孩子的责任。换句话说,为了孩子,女人和男人之间,依然是一根绳上的蚂蚱,唇齿相依。
而且为了孩子的事情,不是联系一阵子,而是一辈子。孩子每一个成长阶段,女人都无法避免,要联系前夫。比如说,孩子读大学,孩子结婚生子,这些事情,女人和前夫,都是逃不掉的责任。
换句话说,只要是因为孩子的事情,怎么来往,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不应该,也不能,对这一件事情,存在异样的看法。而是要当成正常看待,不能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,不然就变成了无理取闹。
特别是男人娶了女人,绝对不能因为女人为了孩子和前夫往来,存在看法。选择二婚女人,就应该要有宽广的胸襟,不能做一个小肚鸡肠的人。这样的做法,就叫蛮不讲理。
二、因为苟且来往,当然不正常
夫妻动如参商,并不是小孩子过家家。从离婚那一刻起,就已经再也没有关系。两个人在人海之中,应该是断得彻彻底底。千万不要想着,“一日夫妻百日恩,百日夫妻似海深。”这样的做法,只会反噬自己。
特别是两个人都再婚的情况下,更应该划清界限。两个人之间,绝对不能三天两头,相约在一起,做云雨之欢的事情。这是不少夫妻,常常会犯的错误。
莎士比亚说:“无瑕的名誉是世间最纯粹的珍珠”,一个人活着,无论生活是不是如意,都应该注意自己的名誉。特别是女人,你不爱惜自己,没有人会爱惜你。
既然已经和前夫形同陌路,就不能有事没事联系一下对方,更不能因此聚在一起,猜拳行令,吆五喝六。你自己也许清者自清,可是你用什么证明,你和前夫没有关系。
特别是当自己已经有了现任,更应该和前夫,保持着距离。永远要记住,没有一个男人,能接受你和前夫之间,有说不清,道不明的关系。你只要解释不清楚,你们之间是因为什么联系,没有人会相信,你们清清白白。
如果你已经有了家庭,那么更不能和前夫,勾勾搭搭。就连普通朋友之间的关系,也要断掉。只要你断不掉,就代表着不正常。你的现任,就一定会对你不客气。最后的结果,还有可能南辕北辙。
幸福就掌握在自己手里,你想过什么样的生活,就一定要做什么样的事情。你想让幸福经久不衰,就绝对不能自毁前程。“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”,永远要记在心底。